10月27日,一场矿难发生之后,煤矿未向上级报告,闻风而来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——不是为了采访报道,而是去领取煤矿发放的“封口费”,多则上万元,少则几千元。。而且据记者采访调查,这样的事早已不算什么新闻。
笔者一向认为,向记者发放“封口费”之类的做法,如同某位地方官为了遮丑而下令收缴报纸一样可笑。可是看过这篇报道之后,我却没有了可笑的感觉,而是备感沉重。我知道,死了几十人上百人的矿难,矿主可能真的瞒不住,但是那些地处偏僻的小煤矿、死了一两个人的小矿难,用“封口费”堵一堵舆论,却极有可能成功的。由此,我们也不难猜测,被矿主暗中用钱摆平的矿难,不会是一个小数目。
矿难发生了,死者家属痛断肝肠,矿主调动智慧破财免灾,惟独肥了那些知道矿难内情的“信息贩子”:线人先把消息卖给“假记者”,假记者直接上门敲诈矿主,敲诈不成则再引来真记者给你曝光。而在金额不菲的“封口费”面前,线人、假记者、真记者则一概闭口,除非因分赃不均而引发内讧,否则矿难永远被埋在地下。真假记者一起排队领“封口费”的丑陋一幕,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管理中的尴尬痛点。
国家法规对矿难的处罚规定,因为在上报与瞒报中有着巨大利益落差,反为另一些人铺就了财路。矿难死了一个人,上报后矿主要赔家属至少20万,还要接受罚款100万,停产整顿还要带来损失;而瞒报之后,矿主除了正常补给死者家属,就算再给那些真假记者发些“封口费”,也还是要比上报合算得多。有人据此认为,为什么法规不实行给死者家属100万,而罚款20万的规定呢?这样一来,瞒报的意义岂不是不大了?我不知道这样的算法是否科学合理,但是目前的法规规定与现实执法环境,为矿难瞒报提供了较大的“运作”空间,没有形成“瞒报得不偿失”的客观引导,却是不容置疑的。
笔者一向认为,向记者发放“封口费”之类的做法,如同某位地方官为了遮丑而下令收缴报纸一样可笑。可是看过这篇报道之后,我却没有了可笑的感觉,而是备感沉重。我知道,死了几十人上百人的矿难,矿主可能真的瞒不住,但是那些地处偏僻的小煤矿、死了一两个人的小矿难,用“封口费”堵一堵舆论,却极有可能成功的。由此,我们也不难猜测,被矿主暗中用钱摆平的矿难,不会是一个小数目。
矿难发生了,死者家属痛断肝肠,矿主调动智慧破财免灾,惟独肥了那些知道矿难内情的“信息贩子”:线人先把消息卖给“假记者”,假记者直接上门敲诈矿主,敲诈不成则再引来真记者给你曝光。而在金额不菲的“封口费”面前,线人、假记者、真记者则一概闭口,除非因分赃不均而引发内讧,否则矿难永远被埋在地下。真假记者一起排队领“封口费”的丑陋一幕,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管理中的尴尬痛点。
国家法规对矿难的处罚规定,因为在上报与瞒报中有着巨大利益落差,反为另一些人铺就了财路。矿难死了一个人,上报后矿主要赔家属至少20万,还要接受罚款100万,停产整顿还要带来损失;而瞒报之后,矿主除了正常补给死者家属,就算再给那些真假记者发些“封口费”,也还是要比上报合算得多。有人据此认为,为什么法规不实行给死者家属100万,而罚款20万的规定呢?这样一来,瞒报的意义岂不是不大了?我不知道这样的算法是否科学合理,但是目前的法规规定与现实执法环境,为矿难瞒报提供了较大的“运作”空间,没有形成“瞒报得不偿失”的客观引导,却是不容置疑的。
责任编辑:沙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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